中共始兴县司前镇委员会(以下简称司前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司前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司前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三)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相关领域执法工作。整合辖区相关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编制及执行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镇本级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居)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司前镇党委、政府内设10个党政工作办公室,下设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协调1个驻镇工作机构。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置。各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机构职责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人民武装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及执行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审计相关工作。
2.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3.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服务、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有关工作。
4.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承担县监委派出本镇监察组和镇纪委的日常工作。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
5.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共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和指导审批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监督考核和统计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6.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居)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工作。统筹辖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开展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8.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危(旧)房改造、市政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辖区环境监察等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火、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督促使用。指导村(居)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10.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林业、水利、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担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拟订实施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电商、经贸、招商引资工作。
11.财政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协助镇政府编制及执行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受镇政府委托,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决算收支执行情况。负责镇专项资金(含涉农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镇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负责镇机关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及财务档案管理等。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12.公共服务中心。协助做好辖区权责清单、推进权力责任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推进“一门式一网式”、“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政务服务。负责有关职能部门的依申请类政务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工作。协助做好政务服务相关平台的管理工作,做好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和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及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助办理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负责辖区农业、林业、水利等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动物疫病防疫检疫、农技、林业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文化宣传策划实施工作,指导村(社区)的文化服务工作,组织和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负责辖区旅游发展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参与人口统计工作。协助辖区林木采伐管理、森林防火、林地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协助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辖区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防汛防旱防风等工作。
13.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及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退役军人的安置和抚恤优待政策,培育和推广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接待来访退役军人,调解退役军人的合理需求,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负责属地退役军人数据库的建设,及时准确采集退役军人的基础信息,建立退役军人信息档案。为退役军人创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就业招聘等服务。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优抚服务。负责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业务指导。
14.敬老院。敬老爱老,收养本镇各村(居)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及孤儿,有条件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为老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等福利服务,安排好老人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组织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的文娱体育活动。
15.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推动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参与镇域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制定帮镇扶村五年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美丽镇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及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协议落实。指导加强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推动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沟通联络,促进结对帮扶双方的交流合作,协调推动派出单位投入更多资源力量帮镇扶村。协助帮扶乡镇党委、政府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