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司前镇镇、村干部职工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村干部职工外出请假报告程序,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全镇、村干部职工因公外出(包括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会议活动、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公务活动)、因私请假(包括带薪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等)、外出考察学习(自行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会议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外出请假报告程序。

     二、请假报告程序

    1.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请假须报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并将外出请假审批表(一)送党政办备案。

    2.一般干部职工请假时间不超过1天(含一天),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可;1天及以上,需要报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并将外出请假审批表   (一)送党政办备案。

    3.一般村干部因公外出时间不超过1天(含1天),需要报村支书审批同意即可;1天以上,需村支书审批后报驻村领导审批同意;并将外出请假审批表(二)送党政办备案。

    三、外出考察学习报告程序

    外出考察学习须由分管领导报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并将外出考察学习审批表(详见附件3)及外出考察方案(包括行程安排、考察组成员等内容)送党政办备案。

    四、镇级会议请假程序

    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召开的镇级会议,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需镇党委书记同意,一般干部职工报会议组织分管领导同意,并将请假情况报党政办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带薪休假应提前5天书面报告,其他因私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书面报告,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报告的须先口头请假,再补办书面报告材料。

  (二)外出请假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外出时间、地点和行程,不得擅自超假,如确有变化须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三)外出请假期间,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紧急、特殊情况等工作需要,应中断请假返回工作岗位。

  (四)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缺席会议活动,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六、离韶报备

  (一)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开韶关须报镇党委书记报备同意,并报党政办备案;

  (二)一般干部职工离开韶关须报分管领导报备同意,并报党政办备案;

  (三)村干部离开韶关须报村支书审批同意,向驻村领导报备,并报党政办备案。

  (四)全体镇、村干部离开广东均需经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并报党政办备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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