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不受破坏,沈所镇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成立村级防火领导小组,明确驻村镇领导、村支部书记为防火第一责任人,村干部和驻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划分责任网格,实行分组包片、包村、包户,层层压实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及我县第3号禁火令,多利用小喇叭进行移动宣传,通过横幅、短信、微信等方式扩大宣传面,营造全社会防火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巡查,严控火源。设置防火制高点,在进山路口、村庄、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设置防火检查点,分片巡查,尤其要对山脚下耕地等易引发山火的地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重点做好每天12:30-22:00时段的巡查工作,严防死守,最大限度防止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