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早造新增水稻种植任务的通知》(粤农农〔2020〕70 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我市2020年早造新增水稻种植任务的通知》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我县2020年早稻新增水稻种植任务的通知》要求,2020年沈所镇早稻种植面积比去年增加40亩。现将任务分解(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村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早稻生产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和全市春耕生产现场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挖掘扩种潜力:一是已通过验收新垦造水田要全部种植早稻;二是要积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耕地;三是生产条件较好的地方要实行“单改双”,增加水稻播种面积。各村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落实早稻生产任务,确保粮食安全。
附件:2020年沈所镇早稻种植面积计划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