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缩短预警信息传递时间,确保预警信息快速精准叫应到村组一线责任人,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有关指示要求,结合镇三防工作预案和本镇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实际,为镇委镇政府组织防范应对争取时间和主动,最大限度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叫应工作机制启动条件
本机制所称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预警,是指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针对可能严重致灾的强降雨、洪水、地质灾害风险,发出的较高级别的预警信号。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启动叫应工作机制。
强降雨灾害:气象部门针对所在镇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监测到本镇全部或局部地区1小时降雨量超30毫米、2小时超80毫米且降雨持续时。
洪水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河流洪水黄色及以上预警时,或水务、水库管理单位监测到蓄水工程出现险情时。
地质灾害:气象、自然资源部门针对本镇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二级橙色及以上预警时。
二、叫应工作程序
(一)当接到上级三防部门或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部门(机构)监测到以上信息或得知拟发布以上预警时,镇三防办第一时间通过应急值班值守系统、手机、微信、“粤政易”等方式,将有关预警信息通报给镇值班领导或镇主要领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及气象灾害信息员,并同步向相关镇、村(居)及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水利工程及重要场所、设施等三防责任人和驻村干部发送相关预警信息。夜间必须打电话。
(二)镇、村、组各级三防责任接到以上任何部门的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迅速通知到受灾害威胁区域群众,并按照“三个联系”“四个一”和镇三防预案和村一页纸预案要求,立即加强巡查,及时与危险区域群众沟通对接,确保群众及早知悉灾害风险,做好转移避险准备。
(三)组、村、镇相关责任人要及时逐级汇总上报本组、村、镇应对工作情况,特别是重大灾情险情、拟转移人员数量、安置地点等,如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并请求支援。
三、行动措施
(一)镇三防指挥部在向村(社区)传递预警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会商研判,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三防责任人上岗履职,准备好相关物资装备,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二)当研判灾害风险升级,镇要果断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镇、村、组干部在巡查中发现所在区域出现明显的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迹象时,应当机立断,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
(三)在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采取大喇叭、手摇报警器、铜锣、敲门等方式,广泛传递转移指令,转移对接责任人要挨家挨户巡查,做到应转全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在传递相关预警信息的同时,镇党政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对受影响村、居以电话、手机、应急“一键通”等形式进行调度,了解村(社区)防御情况,指导防御措施落实,必要时要直插一线,现场组织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