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 始兴县沈所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3 年 7 月 31日- 2023 年 8 月 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建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对始兴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所申报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下列企业颁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小作坊名称 | 生产地址 | 负责人 | 食品种类 | 有效期 | 备注 |
1 | 始兴县咸鱼头家庭农场 | 始兴县沈所镇咸鱼头黄泥凹 | 孔胜德 | 茶叶 | 5 | |
备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始兴县沈所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
监督电话:342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