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始兴县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传染病防治法》、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实际情况,草拟了《始兴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来信请寄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水务局4楼水保与农水农电股(邮编:512500),传真发至0751-3333012,电子邮件发送至sxslns@163.com。联系电话:0751-3322569。
征求意见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