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始兴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
责任人、水库防汛责任人、“双主体”责任名单公示
为切实做好2021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农村水电站度汛安全,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水电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1〕3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双主体”责任的落实、调整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疑问,请向我局水保与农水农电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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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1年始兴县农村水电站有防汛任务的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及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情况表。
2.2021年始兴县 农村水电站无防汛任务的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情况。
3.2021年始兴县农村水电“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
始兴县水务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