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始兴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成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纠正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根据广东省水利厅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电(2019)241号文件适用范围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14号)要求,我局已完成对辖区范围内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工作,现将始兴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始兴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成果表》(详见附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反映(受理地址:始兴县水务局四楼水保与农水农电股,电话:0751-3322569;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三楼综合股,电话:0751-697300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附件:始兴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成果表
始兴县水务局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