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成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始兴县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工作,现将始兴县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界线和界桩布设点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对象
表1 水库划界对象一览表
表2水闸划界对象一览表
二、划界原则
(一)根据《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规定如下:
1.小一型水库
管理范围:工程区以坝肩外延30m,以坝脚外延30m确定管理范围。库区以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确定管理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3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工程区以管理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至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确定保护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2.小二型水库
管理范围:工程区以坝肩外延20m,以坝脚外延20m确定管理范围。库区以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确定管理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2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工程区以管理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至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确定保护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二)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小二型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规定如下:
管理范围:水闸工程区的主体建筑物外延1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水闸工程区的主体建筑物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三、划界及界桩布设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和《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结合水库、水闸实际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始兴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根据《广东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技术标准》(粤水建管函〔2016〕1292号)文件要求,结合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范围线的实际情况,形成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界桩布设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始兴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始兴县水务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1-3322526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xjsyxjdg@163.com
始兴县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成果公示图(1).pdf
始兴县水务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