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农村水电站度汛安全,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3〕3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的落实、调整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疑问,请向我局水保与农水农电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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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1:有防汛任务的电站责任人情况表(2023年4月 )
附件2:无防汛任务的电站责任人情况表(2023年4月)
始兴县水务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