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了始兴县江口水电站水闸及山口一级水电站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工作,现将始兴县江口水电站水闸及山口一级水电站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界线和界桩布设点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对象
表1河流划界对象一览表
表2 水库划界对象一览表
二、划界原则
(一)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江口水电站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原则为:
(1)工程管理范围
工程区:江口水电站水闸各组成部分(包括闸室、下游消能防冲工程和两岸联接建筑物等)的覆盖范围以及拦河闸坝上、下游宽度300m,两侧宽度50m。 生产生活区:包括生产及管理用房、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等房屋建筑面积的三倍。
(2)工程保护范围
以管理范围线为基准线,工程区的主体建筑物外延200m。生产生活区的主体建筑物外延200m。
(二)根据《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山口一级水电站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规定如下:
(1)管理范围
工程区以坝肩外延30m,以坝脚外延30m确定管理范围。
库区以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确定管理范围。
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30m确定管理范围。
(2)保护范围
工程区以管理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至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确定保护范围。
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三、划界及界桩布设成果
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和《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结合水闸、水库实际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江口水电站水闸及山口一级水电站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根据《广东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技术标准》(粤水建管函〔2016〕1292 号)文件要求,结合江口水电站水闸及山口一级水电站水库管理范围线的实际情况,形成江口水电站水闸及山口一级水电站水库界桩布设成果。
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始兴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始兴县水务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1-3322526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xjsyxjdg@163.com
附件1:始兴县江口水电站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成果公示图
附件2:始兴县山口一级水电站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成果公示图
始兴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