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维护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始兴县水务局2023年6月底至2024年6月底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正在开展的招标项目或者已经完成了的招标项目)。
二、检查内容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
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
三、检查频次和比例
检查工作由建设运行与监督股负责,年度开展双随机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双随机检查比例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20%;对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四、检查程序和方式
从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中抽取被检查项目,采用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并记录,确保过程留痕。执法人员从本部门随机抽取2人,有特殊情况另行调整。此次执法检查采取书面检查,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五、检查结果运用
(一)规范结果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应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要做好跟踪监督,复查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不良行为,要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强化结果公开
及时将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注重结果分析
探索建立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重视检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整理,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掌握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特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六、检查时间计划
计划于2024年7月到9月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工作,9月底前完成抽查检查并将结果按规定录入相关平台。2024年12月底前,将年度抽查检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024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
始兴县水务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