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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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始兴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广告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始兴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加强严禁广告执法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始兴县市场监管局明确监测重点,加强执法检查,重点监管六个严禁发布的广告:一是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二是含有涉及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内容的广告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三是涉及依法禁止使用的动物猎捕工具广告;四是对口罩等防护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五是含有宣传预防、治疗、治愈新型冠状病毒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六是其他违反《广告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利用“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的虚假违法广告。一经发现有以上违法事实,立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加强重点媒介监督检查。明确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媒介,切实加强广告发布媒体的广告监测(包含对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户外、印刷品、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销售医护用品广告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监测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同时重点关注辖区内的各大药店,指导药店经营者严禁利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广告以及涉及借疫情宣传疫病防治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要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严禁发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加强公益广告宣传指导。该局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日常监管、广播等方式方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加强行政指导。一是要求电视台、广告经营者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法定广告审查义务,自觉规范广告内容;承担社会责任,利用自身资源发布防治疫情公益广告。二是加强农贸市场、居民楼道、城市街道主次干道、宾馆、大型商场、大型超市、车站、药店等重点场所的公益广告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利用自身资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户外橱窗、LED滚动屏、液晶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广播)宣传疫情防控宣传标语、疫情预防知识及相关疫情防控公益广告。三是利用食品快检车的语言播报功能,在开展食品安全快检工作的同时,向群众和广大经营者播报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疫情、人人防控、共同抵抗疫情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累计门面、楼内、梯间等其它电子屏滚动刊播防控疫情公益宣传片、宣传画、宣传标语次数234288条次,派发防控疫情宣传单张的数量6989张,布置张贴防控疫情公益宣传画的张数232张,进农村、社区等基层宣传宣讲人次(不是受众人数)52人次。查处1宗非防护用品虚假违法广告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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