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爱贫困社矫对象,司法为民温暖人心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始兴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在前期的走访摸排中了解到社矫对象罗某均的家庭情况较为贫困。近日,始兴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组与始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前往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侯陂村社矫对象罗某均家中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了解得知:罗某均妻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多次被送往粤北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上有80多岁父母(父亲存在耳聋问题)需要赡养,下有上大学的孩子需要供养,每年学杂费2万元左右,现仍居住在老旧土坯房中。

  经多方沟通协调,罗某均妻子及其父亲的情形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可领取残疾补助。掌握情况后,刑事执行检察组与县社区矫正中心共同商讨制定帮扶措施:一是为其妻子及其父亲办理残疾证。二是积极帮助其父亲和妻子纳入低保范围。目前已经为其妻子办理残疾证,其父亲的残疾证也在办理中。

  通过对贫困社矫对象的走访帮扶,进一步拉近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对象之间的情感距离,让其切身感受到国家和政府对特殊群体的关怀,感受到司法温暖。始兴检察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多举措暖心为民办实事,以工作成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果,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智能互动 手机版
微信
始兴发布
图片2 图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