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商的蓬勃兴起让不少消费者体验到购物的便利和实惠,但有这么一群不法之徒正是利用了消费者对电商的信赖和好奇,以“电商让利加大奖赠送”的噱头赚足了流量,也让不少群众蒙受财产损失。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起新型诈骗案,法院判决赖某情、孙某、谭某等十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
2023年6月中旬,县公安局某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的支付宝花呗、京东白条等网络信贷平台账户被他人莫名盗刷,且均指向城区一家新开的名为“POWER互联电商运营中心”的店铺。派出所经过初查,发现该案可能涉刑民交叉,定性复杂,且涉案群体较大,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按照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县公安局商请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经研判,发现该犯罪团伙组织结构严密,参与者分工明确,且所有人员均为外地人,流窜作案行为明显,作案手法迷惑性强,但诈骗行为特征明显,初步判定是一种新型诈骗犯罪。检警联动,快速抓捕犯罪嫌疑人,固定了关键证据,防止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
经查明,被告人赖某情邀孙某、谭某、卢某、林某辉(在逃)合伙在我县兆荣华庭小区附近开设了一间名为“POWER互联电商运营中心”的店铺,五人按比例占股,被告人陈某集、陆某珠、黎某华、林某辉、许某俊、郭某瑞各自跟随以上股东前来上班。POWER互联电商运营中心店内工作人员分内场和外场。外场工作人员在街上以扫码中平板电脑、两轮电动车等奖品的话术诱使路人进店领取奖品,到店后则由内场人员负责接待,内场人员要求客户下载注册“陶多多”APP成为会员并充值一定金额后才能领取奖品,并谎称“陶多多”APP是正规的网络购物平台,在“陶多多”APP充值后不购物则不扣取任何费用,诱骗客户将支付宝花呗、微信分付、京东白条的信用额度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套现到赖某情等人指定的账户里,赖某情等人再通过“陶多多”后台充值同等额度的积分。套现后的资金用于发放高绩效和股东分红。经查实,“陶多多”APP并非网络购物平台,而是积分兑换平台,赖某情以每个积分0.1元的价格向“陶多多”公司购买积分,而给客户的“陶多多”会员账号充值却是按照1个积分1元进行充值。经审计,赖某情、孙某等人通过此种方式在10天内套现62名被害人的微信、支付宝、京东等平台信用额度总额45万余元。
为确保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后,发现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承办检察官结合在案证据认真细致做好释法说理,最终十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积极主动退赃退赔,为多名被害人挽回损失,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