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邹永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要求,要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加强对我县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监督。要坚持保护优先和系统思维,发挥县级人大支持立法、强化监督作用,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和听取实施情况汇报,推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各级代表示范带头作用,全面保护好始兴围楼等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围楼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2023年财政决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县政府2024年1-6月国民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分配方案的请示,听取和审议始兴县镇域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决定接受王文、李子榕、曾光明三人辞去始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至此始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79人。决定任命孙庞为始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命廖媛为始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海霞为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免去卢爱民的始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孙庞的始兴县统计局局长职务、刘春明的始兴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会议通过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变更报告主题的申请,同意其题目变更为《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工作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长江、刘胜春、汤爱亮、何武强、刘丰文、沈润声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梁国辉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