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会议表彰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成立于20187月,承接原始兴县国家税务局、始兴县地方税务局的职能,主要负责我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目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与税收工作互融共促、协同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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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俊华

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推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牵引,聚焦“六个坚持”,激发“六新”动能,坚持党建引领,打造文明创建新引擎;坚持文化培育,厚植文明建设新内涵;坚持精细服务,提升营商环境新水平;坚持心系群众,服务社会展现新作为;坚持向上向善,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坚持建强组织,凝聚团结奋进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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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严密组织税费收入,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坚决做到应享尽享;不断改进纳税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心连兴”党建品牌、“兴税解忧工作室”服务品牌、“兴青年”青年干部培养等“兴”字号品牌建设,建成131个“税e站”便民办税服务点,开展“网格化”服务,打造“税费服务日”品牌,赢得纳税人广泛好评,第一税务分局被省税务局评为“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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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开展以来,我局文明创建理念深入人心,精神风貌、服务水平、工作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俊华表示,未来,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将始终坚持文明创建、依法治税、优化服务,用行动书写新时代税务人的文明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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