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敢于担当者担当 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活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和市委书记江凌同志在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调动和激活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新活力,根据实际找准干部队伍中“为官不为”的原因,笔者在此就如何更好的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提出个人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干部干事创业面临的顾虑和部分干部“为官不为”的原因及表现

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人们对反腐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为官不为”也成为讨论的热点,部分人认为规矩越多越束缚了干部积极性,使干部丧失改革创新的精神。事实上,反腐与为官不为二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干部干事创业面临着一些顾虑,而一些干部“为官不为”的成因也有多种:一是部分干部“不愿为”存在“多干生非,不干无损”、“平平安安过日子”的错误认识;二是一些想干事的干部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特别是上级尚未对一些十八大前历史情况提出明显的界限,导致一些基层干部不敢作为,害怕在探索创新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受到追责;三是部分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工作上推诿扯皮,不愿意把工作在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四是有少数干部可能在过去开展工作过程中曾经存在一些违纪行为,害怕被别人揭老底,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在当前形势下不敢大胆开展工作;五是部分干部尚未适应新形势而“不会为”,未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央政策和上级精神,导致工作推进困难,创新的办法不多。

二、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两个尊重”、“三个区分”的丰富内涵,为引导带动干部放手大胆干事创业打消顾虑

    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党员干部在适应新常态的过程中干事创业,也存在一些困惑和顾虑。一是害怕先试先行的“领头羊”成为失误的“替罪羊”,改革创新的失误被部分心怀叵测的人品头论足。二是不能准确把握新问题、新形势,把推进发展中的过失与违纪违法问题相混淆,扼杀干部改革创新的意识。因此,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两个尊重”、“三个区分”的丰富内涵,并在广大干部中广泛宣传,为引导带动干部放手大胆干事创业打消顾虑,显得十分迫切和非常必要。

推动为官有为,需要坚持省委提出的“三个区分”:即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三个区分”为干部厘清了干事创业的思路,准确的将推进发展中的失误、过失和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准则和参考。允许失败和宽容犯错,引导和带动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勇于担责。

“三个区分”是让干部们能踏踏实实、明明白白、放心大胆地干事,但“三个区分”绝不是对纪律‘松绑’,充分正确理解省委纪委提出的“两个尊重”和“三个区分”的深刻内含,并在广大干部中广泛宣传。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过程中,既要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同时又要准确把握好“两个尊重”和“三个区分”,保护那些敢于担当、敢于干事的干部的积极性。

    三、为担当者担当,推动干部积极作为

干事创业需要勇于改革、敢于亮剑的担当者。各级党委、政府在本着“两个尊重”和“三个区分”的会议精神,应旗帜鲜明地保护担当者,切实保护好勇于改革、敢于担当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误者,鞭策改革滞后者,这也是担当精神的重要体现,推动干部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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