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和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所面临的工作形势也变得更加艰巨和复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其纪律审查工作开展如何,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因此,在新形势下,要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创新驱动纪律审查工作。
一、主要问题
随着“三转”的深入开展,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在步步推进,成效日益显著,但问题和困惑仍存在。
纪律审查线索收集和辨别的困难。乡镇纪委受理的信访举报大多来自农村群众,党的十八大以来,受中央“打虎、啪蝇”的鼓舞,群众信访举报积极性提高,但受文化程度、辨别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所提供的线索质量较低,初查成案率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意识不高,对举报行为不负责任,往往道听途说,在没有掌握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便向纪检机关举报;二是受个人恩怨或利害关系的影响,故意夸大事实或捏造事实;三是部分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笼统,内容不详实、反映问题不及时或已过去多年,证据收集困难,增加了甄别线索的难度。
对纪律审查对象身份的困惑。乡镇纪委的检查对象除本级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任命人员外,更多的是要面对村、组级干部,而村、组级干部的行为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就近年排查的线索来看,群众更关心的问题是与之切身利益相关的村民小组的村务、账务等问题。村委会成员及村小组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非党员干部占一定的比例,非党员村干部在违反了一些制度和纪律规定时,不受党纪的约束和监督,也不属于行政监察的对象。因此,对其轻微的违法违纪但又不构成公安机关立案条件的行为,出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督的尴尬局面。例如,对这些对象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在“三资”管理方面要求其结清小组账务、退回小组集体资金外,并不能对其进行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因此,难以让群众信服,部分群众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是在包庇被举报人。
纪律审查队伍配备不足。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乡镇纪委除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纪检干事外,其他纪委委员都是兼职,承担其他业务部门工作,纪律审查需要时基本无法抽身参与纪律审查工作;二是开展纪律审查能力不强,长期以来乡镇纪委承办的案件较少,性质相对简单,面对较为复杂的案件时,办案经验、方法欠缺;三是专业知识人才缺乏,违纪违法现象涉及经济、工程等领域,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中缺少会计、审计等人才。例如,在对村集体账务问题的审查中,参与审计的人员仍是镇级管账员,相当于自己做的账自己参与审计,从程序上存在不合理。
二、工作建议
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常态下,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原有的模式和办法已不能适应执纪监督的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唯有积极适应、主动引领新常态,不断创新,才能驱动纪律审查工作深入推进。
建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集思广益,提高监察人员对问题线索的甄别能力,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进行统一管理,根据案情灵活选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既防止纪律审查被一些动机不良的人利用,也避免问题线索流失。
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强对村、组集体监督。一是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选举出一批能干事、会担当,能够廉洁自律的人组成村干部队伍,通过村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管理;二是通过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明确非党员身份的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约束非党员村、组干部的行为,从而达到监督的目的。
探索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一是探索实行协作审查,采用上下级之间的协作,对相对复杂的问题,由上级纪委领导,进行联合审查,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既提高下级机关审查人员的审查能力,又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二是审查部门之间的协作,按照优势互补、整合力量的原则,将办案人员统筹安排,既解决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也有利于培养各部门审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一是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质,将具备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吸纳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提高专业水平;二是强化业务素质培养,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将乡镇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选派到上级纪委参与上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增强实战能力;三是提高担当意识,率先恪守党的纪律,主动拓展渠道,挖掘问题线索,主动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积极作为,勇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