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让廉洁成为一种习惯

何谓廉?廉,清也、俭也、严利也。廉者,政之本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廉洁历来被视作从政的基石,清廉是对为官最高的褒奖。明代思想家曾将为官清廉者分为三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为上;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次之;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再次之。薛瑄“不妄、不苟、不敢的理念,与我们今日所说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追求见理明而不妄取的境界,就是需要我们树立不想腐的理念,就是要我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让廉洁成为我们的习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形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启动“天网行动”,“老虎”“苍蝇”一起打。经过刮骨疗伤,激浊扬清,2017年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构筑不想腐的堤坝,对党员干部而言,就是要不断提升廉政境界,将廉洁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一种信念来恪守,让廉洁成为我们的习惯。

养成廉洁习惯,需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的变化,反映的是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阶段的提高,意味着人民对公平正义的社会风气更加期盼,对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更加向往和期待。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每一个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目标,就有不竭的精神动力,就会在面对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的时候,心甘情愿地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养成廉洁习惯,需要不断的学习积累。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实行。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这一战略决策对于反腐败行动深入基层的重要性。基层公职人员是基数最为庞大、与群众接触最为密切的群体,曾经相当一部分公职人员处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到的空白地带,这次监察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这意味着,过去“牛栏关猫”甚至无人监督的“惬意”将一去不复返。要避免无知者无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须认真学习监察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才能避免误入歧途、深陷泥潭。

养成廉洁习惯,需要增强自律意识。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有时一念之差就会发生变化。“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廉洁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纵观腐败分子,多是从第一次吃请、第一次收礼等“第一次”开始腐化堕落的。自律就是要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以反面的典型警示自己,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紧把“关口”,坚守“底线”。

 “人人皆是正气树,则可成林挡歪风。”当廉洁勤政成为一种正常的工作习惯,一种自觉的生活方式,我们相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智能互动 手机版
微信
始兴发布
图片2 图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