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一审判决1个涉恶类犯罪集团

    2017年,始兴警方主动作为,敢于碰硬,落实检法衔接机制,快捕快诉快判,促“飓风2017”打击涉黑恶类成效显著。近日,侦办的涉恶类犯罪集团5人被一审判决,有力的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0月25日23时许,始兴县城某时尚休闲中心发生寻衅滋事案,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具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接报后,副县长、公安局长余志强同志迅速作出指示,要求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特警大队、城郊派出所及打击专班快速反应、多警种联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赖某平、莫某华、徐某洋先后到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如实供述伙同多人于10月25日晚在某休闲中心电梯口与犯罪嫌疑人任某等人发生碰撞并引发口角,继而发生激烈打斗的犯罪事实。 

随着侦查的不断深入,办案民警发现以徐某洋为首的团伙在始兴辖区涉案多起。随后,专班成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紧密围绕犯罪集团的特征开展审讯、取证和外调工作,按照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全面收集、完善证据。经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洋伙同张某、莫某华、赖某平、周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等犯罪事实。同时,犯罪嫌疑人徐某洋涉嫌强制猥亵妇女案。犯罪嫌疑人徐某洋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为确保案件的快侦快诉快判,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该案的侦办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余志强分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邓岭多次到检、法机关沟通,寻求支持。11月30日,始兴县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集团徐某洋等5名团伙成员提起公诉。12月20日,始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某洋等5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洋、张某、莫某华、赖某平及周某文,纠集在一起,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在当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横行无忌,重要成员较为固定,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

2017年,始兴县公安机关把严厉打击涉恶类犯罪集团作为打黑除恶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除恶与打黑并重,坚持依法从严,加大对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犯罪集团的成功判决,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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