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人社协助2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近20万元

2016年11月3日,始兴县人社局接到谢某等25名劳动者的投诉,诉称广州市某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承建“始兴县某水库环境整治工程”中拖欠劳动者工资。

为调查情况工资拖欠情况,及时追回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始兴人社局立即立案调查。经查:2013年12月,广州市某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建了“始兴县某水库环境整治工程”。 2014年6月,该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卢某”,直至2015年6月。但在该部分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承包人卢某因工程质量产生纠纷,工程没有结算,进而出现拖欠谢某等25名劳动者工资近20万元的问题。

根据调查情况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始兴县人社局立即向广州市某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2016年12月20日,在县人社局的协助下,谢某等25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拖欠了近两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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