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今天我们要说的不是那群活泼又聪明,调皮又伶俐的可爱蓝精灵,而是可怕的毒品“蓝精灵”!自今年5月以来,毒品“蓝精灵”就在浙江多地出现,如今惊现我县。
2018年11月7日,始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钟某林、李某兴、吴某贩卖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诉。庭审中,检察官朱九远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就贩卖毒品认定数量等问题与律师产开了辩论,在事实证据面前,三名被告人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不持异议,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日宣判。
与其他一般的贩毒案件不同的是,本案中出现了一种名为“蓝精灵”(又名“日本不眠”)的新型毒品。“蓝精灵”丸子外表淡蓝色、溶于水,如果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不易被察觉。“蓝精灵”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危害性较大,被列入了毒品范围,这种第三代毒品的危害是第一代的1000倍。据悉,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以较低的价格从日本海淘回来,然后以几十上百一粒的价格层层加价转卖出去。
检察机关提醒:“蓝精灵”作为毒品的替代品,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一样具有成瘾性、危害性。“蓝精灵”作为日本的处方药品,与海洛因、冰毒等常见毒品相比伪装性更强,能够让人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接触到从而吸食成瘾。在外不吃可疑的食物,不喝不明酒水、饮料,发现可疑毒品果断报警。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