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民调解发挥力量 沈所成功化解赡养纠纷

  近日,沈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申请人陈爷爷今年80岁高龄,身体还算硬朗,但腿脚不便,面临无处居住等问题。其老伴多年前去世,二人共育有三子二女,子女们早已成家立业。本应颐养天年的他,最近却因为赡养问题与子女们发生了纠纷。 

  前不久,陈爷爷独自来到沈所镇综治办,情绪低落地向工作人员诉说无地居住、子女未尽赡养义务,镇调委会立即受理该案件。调解员先联系到了陈爷爷的小儿子,经过协商,陈爷爷暂住在小儿子家。经过了解,因陈爷爷年轻分伙处事不够公平,其儿子儿媳心里不平衡,导致双方存在多年积怨。 

  11月12日、14日和15日,调委会工作人员分别到陈爷爷的三个儿子家做调解工作,不厌其烦地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进行分析,化解他们心中的抵触情绪。11月16日晚,镇调委会及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到八一村委会调解此事,首先对三个儿子没有赡养好老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释明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告知其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人民调解员建议三个儿子在赡养时要主动与老人沟通,尊重老人的想法和需求,老人也要体谅子女的辛苦。 

  经四方自愿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陈爷爷由其三个儿子轮流赡养,每次赡养的时间为一个月;陈爷爷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其存折款先支出,数额不足时由三个儿子平均负担;陈爷爷如遇生病住院等重大事情,由老大负责牵头,老二和老三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最终,一家人冰释前嫌,重续亲情,为这起赡养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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