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非法储存不当极易受潮导致升温,引发自燃自爆。可就是有人在临近春节的节骨眼上“试探”。1月19日,始兴警方成功查处2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当天,始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先后发现城南镇杨公岭竟有2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查处,现场分别查获2批烟花爆竹,抓获违法行为人2名。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聂某(男,46岁,始兴人)、聂某剑(男,33岁,始兴人)1月19日分别在湖南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并在无消防措施的情况下,私自储存烟花爆竹在住宅内。
经查证,违法行为人聂某、聂某剑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之规定,始兴县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聂某、聂某剑行政拘留的处罚,并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春节、元宵即将来到,始兴县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禁燃禁放区域的查处力度,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