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我县1.2万余名党员承诺带头规范野外用火

    连日来,我县444个基层党组织1.2万余名党员陆续签署了《共产党员带头严格遵守<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承诺书》,郑重向组织承诺做到“五个带头”,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精神。 

  据了解,我县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和县委组织部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学习宣传《条例》的组织领导,强化党组织书记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担当,带头签署《条例》承诺书,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通知下发后,我县各党组织积极组织广大党员签署承诺书,编发各类学习小册子、小挂图、口袋书,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精神,覆盖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国企、“两新”组织所有党员。同时,通过乡镇党校、村级分校和新时代讲习所,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通过落实双“113”工作机制,送学上门、结对帮学。在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各类宣传媒介等开辟学习宣传专栏,村(社区)党组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标语,确保《条例》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切实做好规范野外用火宣传教育。 

  广大党员干部签署承诺书的同时,也积极带头学习宣传《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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