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县长叶洪番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五届第51次常务会议,并组织进行了专题学法活动,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付敬省律师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讲解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作出程序、调整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四个方面内容,并对如何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叶洪番强调,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