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始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根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强运,刘胜春,汤爱亮,朱光东,饶刚卫,何武强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曾东营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宋在军同志为始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华关同志辞去始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宋在军同志为始兴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报始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