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各级各部门人员奋战一线,市民积极响应防疫,配合做好抗击疫情。然而,有人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3月17日晚上21时,太平镇疫情防控三人小组在日常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市民钟某因醉酒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粤康码、行程卡核查工作。城镇派出所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处置。并于第二天一早将钟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钟某拒不配合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的相应处罚。
在公安民警的教育下,钟某对其所作所为深感后悔,保证今后一定全力配合防疫工作。并向相关工作人员作出诚恳道歉,认为市民应该以此为鉴,并表示自己今后不会再犯这种错误,应该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公安机关也呼吁广大市民,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人员将予以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