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我县马市镇一村民因野外违规用火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期,天气晴朗干燥,森林防火形势愈发险峻,对此,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林业局防火办报案称,始兴县马市镇都塘村发生山火。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生山火位置为始兴县马市镇都塘村黄田水。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浈江派出所所长邓伟告诉记者,到达现场后,山火还在燃烧,民警分组同时开展对现场的勘察,一组寻找起火点,另外一组对附近村民、护林员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黄田水村民邓某凤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后经审讯,邓某凤对其在黄田水村房后的果园内非法违法野外用火,引发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80亩,现经始兴县公安局批准,森林分局已将犯罪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邓某凤刑事拘留。

  进入冬季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巡山护林的力度,严密监控火源动态,严格管制烧灰积肥、烧田基草的野外用火,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一经发现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立刻依法对其予以处罚,有效地控制野外火源。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浈江派出所所长邓伟说:“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冬季天气比较干燥,茅草比较干的情况下,山火情况等级比较危险,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发现有野外用火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也提醒广大村民,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而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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