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效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巩固前期创卫成果。近期,县卫监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以小旅店、小足浴店、美容店、理发店等为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根据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针对性地检查各经营单位持证亮证、卫生信誉等级公示、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禁烟、扫码测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单位场所内未张贴“禁烟标识”、摆放烟灰缸、消毒记录不规范、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问题,执法人员均当场责令其整改。针对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及未按规定设置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共监督检查了公共场所 46家,责令整改10家,立案查处3家。
接下来,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加大排查力度,查漏补缺,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措施,助力创“国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