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残联【2016】11号
各乡(镇)残联:
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韶关市残联关于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证康复救助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现就做好残疾儿童初步筛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筛查对象
具有始兴县户籍0—7岁(即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类残疾儿童。
二、残疾类别
(一)听力残疾儿童: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儿童。
(二)语言残疾儿童:语言与正常儿童有明显差异的儿童。
(三)肢体残疾儿童:生命体征稳定、肢体运动功能明显障碍的儿童。
(四)智力残疾儿童:1—4岁年龄段为重点,生命体征稳定、智力及行为与同龄正常儿童存在明显的差异的儿童。
(五)孤独症(精神残疾)儿童:精神、行为异常,疑似孤独症的儿童。
(六)低视力儿童:有残余视力,有简单的读写能力。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残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所辖乡镇、村(居)委会开展初筛工作,并对各类初筛对象进行登记,填好《残疾儿童初筛对象调查表》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电子版上报县残联办公室邮箱。
附件:残疾儿童初筛对象调查表
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22日
(联系人:肖爱珍;电子邮箱:SXXCL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