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动员部署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5月9日上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县残联班子成员在我县分会场收看收听会议。
会上,中国残联主席、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张海迪同志,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王贺胜同志,国务院法制办主任钱锋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依次作了发言;随后由山西、江苏、甘肃三省残工委负责人围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最后,由国务委员、国务院残工委主任王勇同志作重要讲话。王勇指出,各级残工委和各级残联要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加快制定地方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清单,全面推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并就全面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认真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为当前和今后我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指明了方向,阐述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对推进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