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根据该法第48条(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此法后,为第14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当年开始进行。到2017年,已是第27个“全国助残日”。
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活动分别围绕“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一助一送温暖”、“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残”等主题开展。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活动的范围和声势逐渐扩大,影响日益深入人心。
历届主题
2017年:“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
2016年:“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2015年:“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2014年:“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2013年:“帮扶贫困残疾人”
2012年:“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2011年:“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
2010年:“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2009年:“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2008年:“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
2007年:“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2006年:“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
2005年:“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
2004年:“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
2003年:“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
2002年:“关注基层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2001年:“宣传贯彻保障法,携手迈入新世纪”
2000年:“志愿者助残”
1999年:“无障碍与视觉第一”
1998年:“扶贫解困”
1997年:“助残与自强”
1996年:“预防残疾,增进健康”
1995年:“一助一,送温暖”
1994年:“我们同行——为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献爱心”
1993年:“扶助共进”
1992年:“走进每个残疾人家庭”
1991年:“宣传残疾人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