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残联工作者,只有熟悉掌握残疾人政策,才能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现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四条例”)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从学习上认识到“一法四条例”的权威性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残疾人工作,配套出台了有关残疾人事业的“一法四条例”重要法律政策,使残疾人的工作有法可依、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法保障。“一法四条例”就是党和政府给予各级残联组织的权力和法律保障;“一法四条例”体现出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突出政府责任,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二是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三是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既要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康复、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又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二、从工作上认识到“一法四条例”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残联办公室工作者,经常要撰写各类第一手初稿,必须要具备较高的残疾人优惠政策理论素质,只有通读熟读了“一法四条例”,方可了解残疾人相关政策保障的大方向,方可撰写出切合残疾人事业实际的各类宣传报道。办公室作为县残联机关的重要窗口,每天都需接待各类型群众,对每一名残疾人的来访、来电、来信都应礼貌接待,耐心答复,尤其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教育、住房等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需详细掌握“一法四条例”等各项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才能详细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达到让群众满意的回复。
今后,我要把做好残疾人工作和学习“一法四条例”活动结合起来,时刻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知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真正成为广大残疾人的好朋友、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