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恒辉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环保型PVC行线槽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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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0吨环保型PVC行线槽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恒辉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太平镇坪工业园制笔基地育鑫精密切削工具有限公司2号仓库 |
环评机构 | 韶关智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韶关恒辉电控设备有限公司选址始兴县太平镇坪工业园制笔基地育鑫精密切削工具有限公司2号仓库,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年产300吨环保型PVC行线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一层建筑面积1062.5m2)、公用工程(供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处置设施);主要工艺设备有线槽自动冲孔机、挤塑机、塑胶破碎机、切割机、空压机、立式多功能铣床等;主要原辅材料是PVC料粒。工艺流程:原料→加热塑形→截断→冲孔→成品→(切割)→打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在施工及安装调试期间须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 二、运营期 运营期必须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项目加热塑形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未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冷却设备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始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由排污官网排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 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车间墙体和厂界围墙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运及处置系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好固废收集、储存设施。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手机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原料包装袋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收集并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