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政府加强对投诉案件的督导督办,积极跟进调查处理情况

始兴县政府加强对投诉案件的督导督办,积极

跟进调查处理情况

 

2016年12月26日,始兴县交办案件接收工作小组签收了1件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受理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环督(粤)转(2016)42号第27批来电27号》),关于投诉始兴县城南镇石桥头村村委会旁边旧礼堂的竹席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

接收该案件后,县环保局第一时间向县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县长叶洪番在听取汇报后,马上作出重要指示:一是要求环保局马上组织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前往该竹席厂进行现场调查;二是由副县长张智光组织召开案件调查处理协调会;三是由环保局拟出案件处理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四是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切实抓好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工作。

12月27日上午,副县长张智光在城南镇政府亲自主持召开了工作协调会,经讨论,确定由县环保局牵头,城南镇政府,县国土、林业、经信、工商、供电局协助办理,进行下一步的调处整改工作。同时,在会上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和镇政府要各司其职做好调处工作;二是根据调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牵头部门要每天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分管领导汇报。

在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督办下,该案件调处工作进展顺利。据现场调查,该竹制品厂属于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建设,无配套的环保设施,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产生噪音扰民问题。现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已对该厂下发《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该厂负责人已签收。城南镇政府也下发通知书到石桥头村村委会,要求村委会终止与竹制品厂的租赁合同。

按照县政府领导的工作要求,始兴县环保局现已将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汇报给县政府,并认真做好下一步的整改落实工作。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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