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33批2021年9月2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9

X2GD202109280126

反映始兴县太平镇富汇砖厂非法取土破坏环境、违建至今不处理的问题。

韶关市始兴县

生态

经核查,该信访件内容部分属实。

1.关于该砖厂非法取土破坏环境的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该砖厂非法开采太平镇罗围村“过路塘”砖瓦用砂岩矿石。原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12月对该砖厂上述非法取土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开采,并处以8万元人民币的罚款。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该砖厂又在同一地点非法开采砖瓦用砂岩矿石。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8月对该砖厂上述非法取土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开采,并处以1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针对始兴县相关人员对该砖厂非法取土监管不力的问题,韶关市纪委监委和始兴县纪委监委分别分别于2018年7月、2018年11月对该问题给予立案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处理。

2.关于该砖厂违建至今不处理的问题。

该砖厂于2011年使用林地建设棚房、宿舍,并于2013年1月补办了0.68公顷使用林地审批手续。2014年6月,因批少建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问题,县林业局对该砖厂作出了罚款75616.38元的行政处罚。2015年3月,该砖厂再次办理了0.36公顷使用林地审批手续。2018年4月,县职能部门对该砖厂进行了关停。目前,该砖厂已拆除了生产设施,残旧棚房和宿舍未拆除。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始兴县相关人员对该砖厂非法取土和违规建设棚房、宿舍监管不力问题,韶关市纪委监委和始兴县纪委监委分别分别于2018年7月、2018年11月给予立案调查,并对分管县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人员以及镇村干部等21名人员进行了处分。

二是我县太平镇已于2021年9月30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砖厂限期自行拆除棚房和宿舍并复绿,目前该砖厂已开始拆除棚房和宿舍。

三是加强督导,督促有关经营者10月15日前拆除棚房和宿舍,并进行复绿。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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