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加水洗工序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增加水洗工序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传   真:0751-33342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增加水洗工序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韶关鑫山塑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

环评机构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韶关鑫山塑料有限公司位于广东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已建成年加工28000吨废塑料项目,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线的原料适应性和产品质量,现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现有工艺基础上增加6套水洗设备,其中现有造粒车间内新增3套自来水清洗设备,现有仓库分选区新增3套盐水清洗设备,共计增加18000t/a的水洗设备生产能力。水洗处理原料控制为PP再生料、 ABS或PS再生料、板材PC再生料4种。配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建1组170m3的多级沉淀池(混凝沉淀),1套120m3/d的生化处理设施,1套700m3/d的“混凝沉淀+化学氧化”处理系统,1个污泥干化池和1套板框压滤机。工程实施后,厂区现有主要建构筑物的规模、数量和布局不变,废塑料的年加工量保持28000吨不变,再生塑料粒设计产能也保持在27860t/a不变,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不发生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利用已建构筑物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环保设施的建设,在设备安装调试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按要求控制好调试期间污染物的排放,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新增水洗工序增加废水排放量38400m3/a,含盐清洗废水和自来水清洗废水分别收集、处理和回用。一般清洗水经“混凝沉淀”简单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量外排;含盐清洗水经“混凝沉淀+化学氧化”处理后,绝大部分循环使用,仅极少量更新性质的废水排放。实行清洗用水总体水重复利用率达90%。外排一般清洗废水和含盐废水合并进入生化系统进行“水解酸化+接触氧化”预处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最终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墨江。

2、废气:技改工程不涉及造粒工序,有机废气产排污情况不变,继续执行原批复及验收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VOCs排放标准。

3、噪声:采取减振基座、消声、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运及处置系统。废塑料分拣出的不可利用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造粒机废网筛属废旧金属,外售资源化回收利用;沉淀池、生化系统产生的污泥须经干化至含水率60%以下后,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后,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可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必须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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