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始兴县人民政府行政大楼西侧地下停车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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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始兴县人民政府行政大楼西侧地下停车场项目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能成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人民政府行政大楼西侧 |
环评机构 | 广州汇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005.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17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11.76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场、下沉式广场、拆除及恢复建筑物、辅助配套系统、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等,具体工程组成见《报告书》。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10人,全年工作365天,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不设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物料实行覆盖运输,保持车辆整体整洁,定期清理施工场地出入口。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控制施工机械油污水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机械油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无特殊情况及未经批准不得在午间和夜间进行产生较高噪声的施工活动,以尽量保证附近居民不受影响。 4、固废:建筑废料等建筑垃圾应严格按《韶关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暂行办法》(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的要求处理、处置,及时运送至指定渣场集中堆放,不得沿途随意倾倒或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水土保持:严格按《报告表》及环保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施工期在临时堆土区、挖填区设置挡土墙、导流渠、沉淀池,雨季对裸露地表和堆土采取覆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6、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即时回迁地表草皮及树木,恢复原貌,并完善好周边的绿化工作。 二、运营期 运营期必须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集污管网排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加强停车场内通风换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在运营期间主要固定声源为变电箱、消防水泵、发电机、风机和汽车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减振、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一切环境事故发生。 6、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排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另行安排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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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