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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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下游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了响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号召,减少主要含砷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投资781.18万元,选址现厂区尾矿坝下游约100 m处,建设总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m3/d的污水处理站。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包括潜水泵、流量计、反应搅拌机、刮泥机、在线pH计、行车式吸泥机、在线重金属监测仪等,主要药剂包括生物制剂、熟石灰、PAM和硫酸,主要处理工艺流程为涵洞渗水→收集池→调节池→批次反应池(生物抑制剂、石灰和PAM吸附絮凝剂)→斜管沉淀池→调节池(硫酸)→清水池→达标外排。废水处理站采用三班工作制度,每班两人,定员6人,均为梅子窝原有员工,不新增员工,年运行天数365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易扬尘点及部分物料堆存地洒水; 2、扬尘:物料覆盖运输、易扬尘点定时洒水; 3、施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施工布置、设置声屏障等; 4、水土流失:合理施工布局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恶臭: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建议采用封闭式构筑物; 2、尾水:由专门暗管引至山间小溪排放; 3、固废: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通过污泥螺杆泵输送到3#尾矿库,污泥不外排。 |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