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国道G323线始兴县城段改线工程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国道G323线始兴县城段改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传   真:0751-33342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道G323线始兴县城段改线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始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建设地点

始兴县,起点位于斜潭处与现状国道G323线相接,终点位于小江坝处与现状国道G323线相接

环评机构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道G323线始兴县城段改线工程为国道公路的过境线路,项目投资35767.0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1万元,起点位于斜潭处与现状国道G323线相接,起点桩号K297+900,路线经大树坪、三角塘变电站、九江塘,至终点小江坝处与现状国道G323线相接,终点桩号K305+500。路线全长7.6km,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设桥梁336m/3座(其中大桥252m/1座,中小桥84m/2座),涵洞21道(其中圆管函6道,盖板涵15道),平面交叉22处。主要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采取避开大风情况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场地内适时洒水防尘、设置围挡遮挡和防护网、禁止高空抛物、场地出入口设置运输车辆清洗池等措施;加强车辆维修养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采用商品沥青,先进设备摊铺。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防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弃土方、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消纳场地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道路两旁敷设排水管,沿途收集道路两边的雨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及时清扫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3、噪声:加强绿化、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等措施。

4、固废防治措施:由环卫部门清扫。

5、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车辆管理,若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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