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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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危废暂存间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骏汇公司现有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片钢背项目于2012年12月29日经我局以始环函〔2012〕94号批复其环评文件,于2016年12月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始环审〔2016〕36号)。为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间,现拟在现有厂区南门附近建设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乳化液、磷化废水、除油废水、酸洗废液、表面处理污泥等。该危废暂存间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为36平方米。该公司现有厂房、仓库、电房,生产规模、工艺等均不发生改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易扬尘点及部分物料堆存地洒水; 扬尘:物料覆盖运输、易扬尘点定时洒水; 工程弃渣:严格按要求外运至指定的消纳场进行处理; 施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声屏障、采用商品混凝土;加强宣传等; 水土流失:合理施工布局,有计划地施工,工程弃渣及时清运等。 ②运营期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废机油、废乳化液、磷化废水、除油废水、酸洗废液、表面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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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