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1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 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1012始兴县众鑫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个充电器及150万副耳机项目、始兴县粤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片钢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017日-201810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51-6973009(审批股)  传 真:0751-3334203

  通讯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25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联系人

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总投资额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1

始兴县众鑫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个充电器及150万副耳机项目

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

始环审[2018]18号

2018年10月12日

饶宝鑫

300

10

2

始兴县粤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片钢背项目

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

始环审[2018]19号

2018年10月12日

韦凤欢

8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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