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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40套成套碾米设备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超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制笔基地联丰东侧闲置场地 |
环评机构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始兴县超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选址始兴县制笔基地联丰东侧闲置场地,建设年产204套成套碾米设备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车间(1层,占地面积4250m2)、2栋办公楼(1#占地面积200m2,3层;2#占地160m2,3层)、环保工程、公用工程。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剪床、折弯机、锯床、冲床等,主要原辅材料有钢材、焊条、焊丝、油漆、稀释剂(汽油)、润滑油、乳化液等。主要工程工艺流程为:1.钢材(板材)→剪床→折弯→钻床→焊接→安装→喷漆→烤漆→组装→成品;2.钢材(角铁)→剪切→焊接→安装→组装→成品;3.钢材(圆钢)→锯床→车床→钻床→轴安装→组装→成品;4.电机→组装→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施工期 1、严格按环保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有关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在项目试运行之前完善好各项污染治理设施。 2、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采取封闭施工、开挖水沟、弃土弃渣及时清运等,尽量将挖填作业安排在非雨汛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 3、认真落实好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由于不设置临时住所和生活用房,产生的废水主要施工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附近道路各易扬尘点及部分物料的洒水,不外排。 4、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要定时洒水,物料实行覆盖运输,保持车辆整洁,限速行驶,及时清理撒漏现场,以尽量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无特殊情况及未经批准不得在午间和夜间进行产生较高噪声的施工活动,以尽量保证附近居民不受影响。 6、落实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废料等建筑垃圾应严格按《韶关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暂行办法》(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的要求处理、处置,及时运送至指定渣场集中堆放,不得沿途随意倾倒或向河道内倾倒。 二、运营期 1、废水:.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为喷漆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准入标准后,经集污管网排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各环节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UV光解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甲苯与二甲苯合计、VOCs废气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VOCs的Ⅱ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关排放限值。部分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其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甲苯、VOCs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采取减振基座、消声、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等。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非金属边角料、焊渣、残次品收集后厂家回收;漆渣、废原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喷漆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暂存收集后定期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定期按环保有关规定进行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 |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