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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支刀杆,30万片刀片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育鑫精密切削工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制笔基地金亿利一期南侧地块 |
环评机构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始兴县育鑫精密切削工具有限公司选址始兴县制笔基地金亿利一期南侧地块拟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建设年产3万支刀杆,30万片刀片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390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1栋生产车间(1F)和2栋办公楼(3F),原辅材料主要为半成品刀具、钢材、切削液等。项目刀杆生产工艺为:钢材→切割→铣削/车床→淬火→回火→喷砂→表面发黑(外协)→精磨加工→精铣加工→成品;刀片制作工艺流程:半成品刀具→钝化→清洗→烘干→外发涤层→成品。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铣床(1台)、小磨床(21台)、线切割机(2台)、电炉(1台)、回火炉(1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施工期 1、严格按环保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有关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在项目试运行之前完善好各项污染治理设施。 2、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采取封闭施工、开挖水沟、弃土弃渣及时清运等,尽量将挖填作业安排在非雨汛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 3、认真落实好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由于不设置临时住所和生活用房,产生的废水主要施工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附近道路各易扬尘点及部分物料的洒水,不外排。 4、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要定时洒水,物料实行覆盖运输,保持车辆整洁,限速行驶,及时清理撒漏现场,以尽量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无特殊情况及未经批准不得在午间和夜间进行产生较高噪声的施工活动,以尽量保证附近居民不受影响。 6、落实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废料等建筑垃圾应严格按《韶关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暂行办法》(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的要求处理、处置,及时运送至指定渣场集中堆放,不得沿途随意倾倒或向河道内倾倒。 二、运营期 1、废水: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切削液、磨削液兑水后用于工序降温,循环使用,定期更换;食用醋浸泡后的刀片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添加碳酸钙中和后用于厂内道路喷洒除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集污管网排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车床、铣床、磨床等工序通过使用切削液可减少金属粉尘产生,刀片磨制和钝化过程中产生少量金属粉尘;淬火过程中生产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排气扇加强通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喷砂机自带的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清洗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采取减振基座、消声、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分别设立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类堆放。其中废金属边角料、废物金属屑、废物棕刚玉砂由厂家统一回收,喷砂机收集的粉尘外卖;废物淬火油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磨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定期按环保有关规定进行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 |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