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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40000套木制家具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富艺木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太平镇东湖坪产业集聚地 |
环评机构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3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45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车间(1层,占地面积2700m2)、2栋2层办公楼、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工艺流程为原料→粗断→刨光→精切→挖料→出笋→铣床→钻孔→补土→砂光→组装→喷漆→包装。具体生产设备见《报告表》。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9人,厂区不设食宿,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在施工及安装调试期间须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 二、运营期 运营期必须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废水:喷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准入标准后,经集污管网排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关排放限值。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帘机+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VOCs的Ⅱ时段排放限值。并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音、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水性漆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漆渣,油性漆、天拿水等废原料包装桶,喷漆废水,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5、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建立记录台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条例要求储存、转移危险废物,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6、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另行安排总量控制指标。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0.225t/a;颗粒物0.058t/a。 |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