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期: 建设单位严格按环保有关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认真落实好施工期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始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有机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集气管、水喷淋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相关排放限值。项目涂装过程中环氧树脂粉末经滤筒截留后循环使用,未截留部分粉末经风机通过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设施(与有机废气共用一套)处理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机净化处理后引至食堂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标准排放》(GB18483-2001)的排放浓度限值规定。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安装隔声装置、加强维护更新、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运及处置系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的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好一般固废贮存场所。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电镀锌钢板料、包装废料统一收集后由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碳氢清洗剂包装桶、废渣液、废润滑油、废冲压油、喷淋废液、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要求集中收集至专用危险废物贮存仓妥善储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