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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隘子煤气站(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隘子煤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传   真:0751-33342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隘子煤气站(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始兴县佳源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始兴县隘子镇风度村第三小组菜籽坑

环评机构

韶关智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始兴县佳源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7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选址于隘子镇风度村第三小组菜籽坑新建隘子煤气站(液化气充装站),主要进行液化气储存和充装(无生产工艺)。项目总占地面积77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罐区、管道,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机泵房、消防水池等公用及辅助设施。煤气站总罐容积为300m3(150m3储罐2个),配备1个10m3残液罐,用来收集储罐中的残液。项目劳动定员8人,每天8小时工作制(昼间工作),年工作32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报告表》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2、认真落实好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路面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地浇灌,不外排。

3、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施工场地适时洒水,不使尘土飞扬,物料实行覆盖运输,及时清理撒漏现场,以尽量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对卸车、充装、抽残和储罐“呼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类总烃)应加强通风,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科学选择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无特殊情况及未经批准不得在午间和夜间进行产生较高噪声的施工活动,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运营期通过减震基座等消声设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5、落实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按要求处理、处置,及时回填或运送至指定渣场集中堆放;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预处理污泥定期清运至附近城镇垃圾站,液化气残液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处置。

6、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管理,杜绝储气罐跑、冒、漏现象发生。

7、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应急训练及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防止污染及风险事故发生。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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